2013年10月9日 星期三

融券知識

融卷強制回補的情況


1.除息日前四個營業日為最後回補日
2.除權日前四個營業日為最後回補日
3.現金增資前四個營業日為最後回補日
4.股東會前二個月的前五個營業日為融券最後回補日
5.融券滿一年也要強制回補

一般股票融券放空,一年之內必然會有三次以上的回補機會:
1.召開股東大會
2.除息交易日
3.除權交易日

依規定發行公司必須在每年6月底前召開股東大會,融券回補日均在股東大會召開前兩個月,也就是每年約3、4、5月最多,臨時股東會現在已取消必須回補的規定,但每年一次的正式股東大會卻一定要融券回補,這是第一個要注意的回補日期。
開完股東大會,很多公司會緊接著除息交易,如果當年度全部發放股票股利,就只有除權交易而沒有現金除息交易。
除息與除權交易都被迫必須融券回補,有些公司甚至還多出一次「現金增資」除權交易,碰到這種現金增資除權,當然也視同除權,必須回補。這是第二及第三個要注意的回補日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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